電鍍廢水處理后水質穩定實現達標排放,受到PH、COD、金屬離子等影響。電鍍廢水環評指標達到20多個,氧化物、氮磷、氰化物等都會造成電鍍廢水水質超標。隨著環保政策對電鍍廢水排放標準出臺,企業產生的電鍍廢水處理也將進入一個精準處理階段。電鍍廢水處理過程要時刻關注這些影響因素,做為采購或者EHS的你要重點掌握。
電鍍廢水易超標排放的污染物
通過與電鍍企業、地方環保部門交流以及文獻調研,電鍍企業易超標的污染物主要是總鎳、總銅、總鋅、總鉻、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氰化物等指標。
一、典型市縣電鍍企業監測超標的情況
根據在我國東部某縣調研獲得的當地電鍍企業廢水達標排放情況進行分析(見表1),電鍍企業的超標因子主要集中在總銅、總鋅、總鉻和總鎳。
二、超標排放處罰案例
近幾年電鍍企業超標排放的相關事件中涉及的超標因子包括氨氮、化學需氧量、總鋅、總銅等指標,這些事件均屬于有污染治理設施企業出現超標的情形,并非廢水直排或僅簡單處理的非法電鍍企業排放事件。
影響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主要因素
電鍍生產易超標的污染物按理化性質可分為金屬和非金屬兩大類,總銅、總鋅、總鉻和總鎳屬于金屬類污染物指標,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氰化物等屬于非金屬類污染物指標,同一大類的污染物由于理化性質相近,導致超標的原因相似。
另外,各類污染物的達標穩定性除與其本身特性有關之外,還受一些外部因素(如技術因素和管理因素)的影響。
一、影響金屬類污染物穩定達標的因素
電鍍生產使用的原輔料較多,除使用鍍種對應的金屬鹽外,還使用了大量無機和有機材料,其中包括無機配位劑與有機配位劑,常見的無機配位劑有氰根、焦磷酸根、多磷酸根、氨等,有機配位劑主要包括有機酸、有機膦和胺三類,這些配位劑會與金屬離子形成溶解態的配合物。
含溶解態配合物的電鍍廢水僅用普通化學沉淀法處理的效果有限,需先采用氧化、酸化水解等方法去除配位劑,使得金屬離子游離在溶液中后,再添加化學沉淀劑進行沉淀。
有的電鍍企業或園區目前仍采用單一的化學沉淀法來處理電鍍廢水,無去除配位劑的破絡環節,或是有破絡環節但破絡不徹底,這些因素均會造成鎳、銅、鋅等金屬
離子存在于溶解態的配合物中,難以通過化學法沉淀去除,從而導致出水超標。
另外,氫氧化鋅、氫氧化鉻(III)等屬于兩性氫氧化物,若pH調節不當(過高或過低),均會造成沉淀不完全,影響去除效果。
二、影響非金屬類污染物穩定達標的因素
電鍍前處理、電鍍過程、電鍍后處理等環節均會產生有機污染物,廢水中這些有機污染物的含量通常反映為化學需氧量。
電鍍廢水中的有機污染物種類多,不少都是難降解的,可生化性差,常規單一的AO(厭氧/好氧)法、A2O(厭氧/缺氧/好氧)等方法的處理效果有限。
同時,電鍍廢水中存在的還原性無機化合物會產生“假性化學需氧量”,導致化學需氧量升高。
電鍍生產輔料中使用硝酸較多,因此電鍍廢水中的硝酸鹽含量一般較高。
高含量硝酸鹽的存在會抑制好氧池內氨氮的硝化反應,若有機碳源不充足,微生物更無法進行硝化反應,導致氨氮的去除效果較差。
此外,電鍍廢水處理常常采用聚丙烯酰胺(PAM)作為絮凝劑,但PAM在絮凝過程中會釋放出部分無機銨鹽,也會導致電鍍廢水中氨氮升高。
廢水中的氰根易與金屬離子形成配合態的氰化物,若破絡不徹底,氰化物易超標。
電鍍輔料中會使用次磷酸鈉,次磷酸鹽難以直接通過常規化學沉淀法去除,需要被氧化為正磷酸鹽后才易于化學沉淀。
電鍍企業往往未設置氧化含磷廢水的處理環節,次磷酸鹽未被有效去除,故出水總磷易超標。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無論是環境監管部門還是企業主,都認為電鍍生產的特征污染物是重金屬污染物,側重于治理電鍍廢水中的重金屬污染物,放松了對非金屬類污染物的控制,在廢水監測方面往往存在選擇性,企業自測和環保部門監督性監測多以監測重金屬污染物為主,非金屬污染物的監測頻次遠低于金屬污染物。
自我管理和外部監管的放松影響了非金屬類污染物的達標穩定性。
很多企業的監測主要依靠地方各級環境監測站的外部監測,開展自行監測的企業數量不多且監測指標不全,企業在不知處理情況和效果的情況下進行生產,很難保證廢水排放的穩定達標。
電鍍廢水處理由之前分散式處理改為現在集中式處理。電鍍廢水零排放目標也將加快實現。電鍍廢水主要是重金屬超標造成的,排放出去會造成土壤、水源和人體多重傷害。安峰環保在電鍍廢水處理方面,集中優化處理流程,采用先進的進口設備,經過多級處理把電鍍廢水處理實現零排放要求。